第10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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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主角遇见兽胎的时候,蚀骨银狼已经把绝大多数精血都转化为了维持生命、发育身体的能量。好在主角来得也不算太晚,到底还是有一丝精血没用完,在最后关头被蚀骨银狼融合到自己的血脉中,提升它的根基。

所以后来在主角的大方投喂下,蚀骨银狼险而又险地,还是成功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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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博平看来,那不就是给主角送快递吗?

而且因为那家族本身是隐秘行事,又不是什么很可怕的家族,即使在主角后来去往那个城池后,那家族也没办法真正把主角怎么样。

甚至主角邂逅的一位绝代佳人,恰好就是那家族的一位骄女!

这骄女后来成了主角后宫团的一员。

主角作为该家族的女婿,兽胎落在他的手里,也总比被当年那个小偷利用强。

该中型家族的怒气平息了不少。

——当然,其中有多少原因是为了主角的潜力,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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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博平喜欢爽文,所以对主角翻身的几个爽点都很熟悉,正好把关于噬天贪狼的部分记得清清楚楚。

于是他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借着出来历练的工夫,隐姓埋名、乔装身份,偷偷地来到了丰云城附近的某个小镇。

做足准备后,他进山了。

只是书中的描写必然不会精细到能画出确切的地图,此地山岭无数,山谷也很多,很难找到确切的地方。

纪博平花费了很多天,才总算找到了。

如果不出意外,他本该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毕竟尸体还很新鲜,说明他来得很准时。

然而,到底还是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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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博平叹口气,只能抱着满肚子的遗憾和怀疑离开。

这次的事让他很挫败,也把他之前渐渐有点飘的心思给打掉了。

不过,纪博平并不想走空。

接下来的时间,他又开始寻找百年灵乳所在的那个山洞。

灵乳是可以再生的,说不定能弄到手呢?

到时候再培养其他珍兽也好,自己服用也罢,都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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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钟采回房入睡时,从青空傀儡手里拿到了一葫芦千年灵乳。

天星商行的存货不少,但千年灵乳其实是他们的招牌之一,的确不会都卖给同一人。

青空傀儡曾经在那里寄拍过五级丹药,他们这才肯多给一些份额。

足足有一万滴。

对此,钟采和邬少乾都已经很满意了。

小银狼再怎么成长,也用不上一万滴这么多,还足够分出来喂食小青鹏。

钟采收回傀儡,笑着说道:“现在可不用省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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