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我怕别人就看上我的脸,色衰爱弛了怎么办?”
主持人带着其他嘉宾一起笑,“我选了网上对你使用频率最高的两个称呼,沈天仙和沈仙尊,你更喜欢哪一个?”
沈慕烟低眉:“都不喜欢。”
主持人一愣,暗示:“这是粉丝对你颜值和演技的认可。你都不喜欢?那你更喜欢别人称呼你什么?”
“大家叫我名字吧。”沈慕烟抬头,那双经过岁月洗礼沉淀出更多韵味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镜头,嗓音温柔得甚至带点蛊惑,“喜欢的称呼只能喜欢的人喊。”
主持人不料顶流自己把话题往情感方面引,只好抓住这个爆点,“那这个喜欢的称呼,现在有人喊吗?”
沈慕烟顿了顿,才道:“没有。”
场中都沸腾了起来。
赵元麟仿佛脑子都锈住了,完全不能思考,也不能呼吸。
被他这么隔着屏幕和千山万水地看一眼,他仿佛又变成了当年那个沿海小城的小瞎子,满心倾慕爱恋,随时随地为他着迷。卑微而炽热地爱着。
他倒退回之前的几期,一遍遍地翻看有他表演的部分。
沈慕烟表演了几次剑舞,舞得五花八门,专业性极高,动作行云流水,配上他的身高和气度,当真是皎皎仙人。观赏性很足。
赵元麟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了解他。比如,沈哥对这个节目并不怎么耐烦,看着在笑,心里指不定想着又少睡几个小时呢。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勾了勾唇。
因为他的颜值和第一次上综艺的造势,前面还算正常的火,最近的一期双人舞却突然爆了。
沈慕烟与一个女明星搭档,他挽了个剑花后下腰,女明星手腕轻旋,捏着手中的玫瑰花拂过他的脸。
沈慕烟见状咬住花枝,偏头对着镜头弯眸一笑,随即迅速起身,继续完成下面的动作。
而就是这个画面,当天就上了热搜。
赵元麟把那个笑容定格,死死地盯住,那颗死寂的心仿佛一下子活了过来,扑通通地跳得厉害。嗓子眼干涩得像是沙漠里渴了几天几夜的旅人,他连忙打开可乐罐把冰凉的液体猛地灌了下去。
可体内的燥热丝毫没有缓解。
他垂眼看向自己的腿间,苦笑。
原来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无法招架他。哪怕一个眼神,一句话。
赵元麟深深吸了口气,他在网上到处搜索“沈冰”的痕迹。
记得当年,沈慕烟称呼演员为戏子,他是半点也不喜欢这个行业的,后来,又是为什么,他竟然做了明星,甚至还一跃成为顶流?
可惜他几乎不上网,也不看剧。
华国如此之大,茫茫人海,他站到万众瞩目,全国人民都知晓的地方,他却可悲得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