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2 / 2)

祝卿安见状,还以为对方因为常年打家劫舍,所以没上过什么学。但这也不能算她的错。出身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如果有的选,哪个姑娘家不想安安稳稳地待在闺阁中享受父母的疼爱,谁又愿意每日在刀尖上讨生活呢?

想到这,祝卿安觉得对方那扭曲的字迹和粗狂的握笔都不是一件值得嘲笑的事情。她轻轻掰开对方的手指,将里面的毛笔取出来,随后挽起袖管,以正确地姿势为对方讲解:“笔是这样握的,看明白了吗?”

越尔表面上点头,可笔一到手里,又故意使坏起来。

下一刻,柔软的掌心贴上她的手背,那个李卿卿,起身站起,直接握住她的手,来替她纠正正确的姿势。

顶级的狼毫在蘸取砚台里的墨汁,将多余的扫去后,祝卿安借着刚刚的姿势,握着对方的手,在纸面上缓缓移动着。

一个娟秀的“沈”字赫然落下。

“别太用力,随着我的手感受就好。”祝卿安站在越尔的身边,呵气如兰,身上盈盈香气在空气中散发出来。

似乎是玫瑰。昨日她提过玫瑰露,应当就是那个东西。

玫瑰的花瓣是苦涩的,花朵的香气全部来源于最中间的花蕊。而祝卿安用过的玫瑰露,是将整朵的玫瑰清洗干净后,捣碎过筛,渗出的汁水熬制成凝露。所以她身上并非刺鼻浓郁的气味,是淡雅的馨香。

一如窗明媚的春光透过窗纸,映射在二人的衣袍上。和煦的温暖洒在二人周围,惬意又温柔。

越尔的手背上,少女的掌心柔柔软软地,从外侧包裹着她的拳,舒缓的力道带动着她的手臂,对方力度不算大,但却刚好足以推动她的胳膊。

都说女儿家容易体寒,或许这个李卿卿也是这样。上次在悬崖边,越尔就记得,对方的手腕是凉的。当时还以为是因为害怕,而此刻,站在阳光下,她的手竟还是比自己的要凉许多。

所谓冰肌玉骨,或许描述得就是这样娇弱的人吧。越尔想。

沈三娘三个字落下,祝卿安这才松开对方的手,笑着说:“你看,这样慢慢写,你也能写好的。”

也能……刚刚那支笔何曾听过越尔的指挥。

只是,手背上的触感突然离去,越尔觉得皮肤莫名有些发痒。

“刚刚我还有一处不是很明白,你可不可以再教我一次。”越尔指着“娘”字的右半边,说道:“这个是先写横还是先写竖来的?”

祝卿安脾气很好,再次攥上对方的手,提笔蘸墨。眼看笔触就要落到纸上,蓝溪的敲门声响起。

“当家的,苏姑娘来了。”

听见有人来,祝卿安倏地松开了越尔的手,并不经意地朝旁边迈了一小步。

沈三娘作为土匪窝里的老大,应该不喜人看见她被拿着手写字的模样,祝卿安想。

“你做什么突然靠那么远?”越尔放下笔,没急着让人进来,而是先问身边的祝卿安。

午后阳光温暖,这屋里又关着窗户。祝卿安热得脸颊微微泛红,可落到越尔眼里,怎么看怎么像是——被捉奸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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