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梅的普通话最烂,却还信心十足的要教我,她要是不教,我可能学得更快。”忆起往昔,覃玉梅笑了起来,俏皮又温柔。
覃玉梅对王春梅很依赖,王春梅性子好,对覃玉梅也多加照拂,两个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覃玉梅手脚麻利,做事勤快,有赚钱的欲望,她熟悉这座城之后,接连换了三家工厂,终于找到一个能发挥她长处的,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工厂里单件产量最高的工人。
她和王春梅一合计,两人合租了一间小屋子,屋子黑暗、狭小、潮湿,但总比十来个人挤在一起要宽裕。
相比起覃玉梅,王春梅的生活要松弛得多。她会在为数不多的空闲时间里学习写字,看报纸,会眼睛都不眨的用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买收录机听歌。她为这间破破烂烂的出租屋添置了很多温馨可爱的小东西,在大家都用报纸随意糊墙的时代,她会在糊墙的报纸上认认真真画上漂亮的小花。
第53章 我喜欢他
“春梅像一颗太阳,她浑身上下都在发光,当我意识到我喜欢她的时候,我以为那只是对美好的渴望而已。当时的我,和现在的你一样迷茫。”
覃玉梅尝试和不同的人接触,和男人谈恋爱,甚至发生关系,在那段混乱不堪的生活里,她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心。
“爱情,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一定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吗?一定要有肉体上的亲密关系吗?我们拿什么定义爱情,是为了繁衍子嗣,是激素控制下的欲望,还是为了找个人互相陪伴?两个灵魂之间的共鸣,难道不比带着目的的爱更值得赞颂?异性之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好感,都会勇敢尝试,而同性之间,哪怕已经刻骨铭心,还是要不停试探,反复否定,把自己规训为一个‘正常人’,难道和大多数不一样就是错的吗?难道要为了所谓的正常放弃自己真正想要爱护的人?”
覃玉梅越说越激动,平日里素净淡雅的人,此刻面红耳赤,脖子上青筋暴起。她的手颤抖得握不住咖啡杯,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平静。
“宣宣,你要勇敢一点,不要像我一样。她离开我十年了,十年,真的好漫长,我好后悔,如果当时,我能勇敢的告诉她,我喜欢她,如果我能带她走,也许现在,我们正听着她喜欢的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覃玉梅和王春梅都是小地方走出来的女孩儿,即便她们已经在大城市生活了十来年,那份喜欢,依然说不出口。
她们会一起做饭洗碗,一起打扫卫生,一起读书看报,一起看碟听歌。她们聊梦想,聊过去,聊未来,她们租住的房子越来越明亮,却始终只有一张床,她们相拥入眠,又相拥醒来。她们小心翼翼珍视着这份感情,以朋友的名义,过着和男女情侣一样的同居生活。
王春梅说自己的名字土气,可她又很喜欢这个“梅”字,因为和覃玉梅是同一朵梅。她很喜欢看港剧,剧里经常会出现英文名叫“may”的女人,大家会用舒朗的声音喊她“阿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