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从地位太低了,这么随便就能被丢下,烦~
李信也没再追问,只是掏出手机不断按键一边说,“这件事得跟上面说一声。我们其实之前就有怀疑,没想到孟鸠棠竟然真的想成为世界之主。他是不是被虐待多了,脑子有病啊……”
“还得跟警方合作一下,对了,你说血奴有没有可能再变成人类?”
“不能。”
“嗯?”
“她说的,不能再变回来。”
“我记得你还说过,血奴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多岁不会老,你说要是得癌症变成血奴,是不是就能一直活着?”
“……”
梁笙极其微妙的看一眼李信,他脑子到底怎么长的?
这想法也太奇特了。
但……
“说不定真的可以。”
血族治疗人类是真的很有一套啊~
李信闻言低笑一声。
在两人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的时候,沈柒已经回到昨天自己醒来的那个地方,那口华贵的棺材还摆在正中央,棺材底下铺满好几层金银珠宝。
里面还有一根手杖,通体黝黑,上面精细的雕刻着红色玫瑰,顶部镶嵌着拳头大小的血翡。
这是原主用惯了的法杖。
在最底下,还有一把纯黑色的匕首,抽出来银光一闪,匕首剑身上海似有若无的冒着微微血光。
沈柒将棺材合拢,拿好手杖和匕首,又瞬间转移回酒吧包厢。
别问她手杖有什么用,问就是装逼利器,别的啥用都没有。
但匕首是真有用。
沈柒将匕首丢在桌上,随着清脆的“叮当”一声,李信和梁笙的目光都不由得看过去。
“这是?”
“这把匕首,是我从猎杀者手里弄来的。只要用它扎穿孟鸠棠的心脏,大概率就能杀了他。”
沈柒神色淡然的坐下,“看见顶部的缝隙了吗?注入人类的鲜血方可使用。”
闻言,李信和梁笙面面相觑。
“这么容易?”
这操作听起来很简单啊,他们甚至都不需要靠近孟鸠棠,只需要在人群中对准心脏一扎,这事儿不就圆满解决了吗?
沈柒低笑一声,“注入鲜血后,匕首上的秘药会在十分钟内失效,仅限于近身刺杀。”
“为什么?”
“因为只要稍微隔远一点,就会被血族接住或者避开,很难达到一击必中。从前的猎杀者,都会选择在被吸血时动手,因为那时候的血族防备心最低。”
“猎杀者是?”
梁笙有些好奇的问。
“猎杀者,就是猎杀狼人和血族的人类。”
沈柒神色冷静的解释着。
李信和梁笙又对视一眼,随后李信将匕首收起来,态度很是郑重的跟沈柒道谢。
沈柒毫不在意的轻挥挥手,“你是酒吧的老板吗?”